孙犁论书短语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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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翻《书衣文录》,录存孙犁论书短语二则。

其一:文字为工具,以易书易认为主。用作装饰,亦应以工整有法,秀丽有致为美。近有作者,以狂以怪为高,以丑为美,所作字倚斜臃肿,如蝌蚪,如乱石,如枯干。更有甚者,以拖布做笔,表演大庭广众之中,此作杂技看则可,作书法看,则令人啼笑皆非。余近习字,专以传统为重,求其有法有依,绝不作狂纵之态也。(文徵明行书《离骚》)

其二:书法者,知识分子之余事,然亦处世之大节,观此集,可知文字非小道,文人之政治趋避,亦反映其间。以历史论,康梁不失为时代之猛士,而罗郑实为因循自私之小人。合编一集,正如一个舞台之上,丑净同时演出。(《中国书法全集》康梁罗郑卷)

孙犁论书,言辞虽短,但内容却是丰富的,讲书法应易书易认,应工整秀丽,应以传统为重,同时又批评了书坛乱象;还将书法定位于知识分子之余事,但又强调文字非小道,与政治相趋避,书品关乎人品。这些都是书学基本层面的常识,但却最容易为操习者所忽略,为品评者所轻视。

当然,我们亦看到孙犁在书衣文字中谈到自己的习书情况,“余幼不习字,屡承严责。后奔走四方,更无习练之机会。所见既少,又乏师友指导讨论,写作潦草,字无定型,迄于晚年,不可改也。近年稍见字帖,亦尝练字,字如童子,数日即不耐烦。然亦悟知:字求便认,不生误会。当力使整齐无缺失,妍丑亦不可易矣。”(《纪太山铭》)孙犁对自己的书法认识是清醒的,不能做到上好,但还是要努力做到较好罢。

孙犁是以艺术的标准待人的,以自律的精神责己的。

(选稿:灿烂阳光    审核: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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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光笙箫支剑笙的头像
    阳光笙箫支剑笙 2024年3月6日 上午5:55

    孙犁是以艺术的标准待人的,以自律的精神责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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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瑟黎燕 2024年3月6日 上午7:09

    深邃佳作,颇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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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鸣虫 2024年3月6日 上午9:59

    哈哈,看来丑书的历史久矣!孙犁老先生是文章大家,美学大家,其观点可谓正统,能代表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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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花漫舞 2024年3月6日 上午11:09

    欣赏深邃佳作!祝老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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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旭才 2024年3月6日 下午1:38

    都是肺腑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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