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昨天早晨梦见我闺女,一个冷丁跳起来。那时候有4点钟。
坐下来看书。
后来,磊商商量量过来问:“还不做饭么?”
回头看钟,大叫一声:“怎么这么快!”
6点20了。
仿佛刚刚才坐下来,没翻拉上几页,而两个钟头倏然而逝。
真想使个定身法把时间的大脚定住,不让它动。待我看够了、眼看累了,再将魔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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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时间,正因为它如此易逝,如此不可追回,才成为人类最可珍贵的宝贝。
想一想,年轻的时候,我浪掷了多少宝贝?那才叫一掷千金!
毫无疑问,虚掷时间是一个人纵情挥霍的各种形式中最为精美的一种。毫无疑问。
埃及艳后曾和她的情夫打赌,说她一顿饭能花掉千万金币;最后她赢了。办法是,把自己的珍珠耳环丢进一杯醋里,待其溶化后一饮而尽。我曾把我像金子一般的短暂生命气派十足地浪掷掉若干年月,等于是把溶化了奇珍异宝的杯中之物“哗啦”“哗啦”倾泼到地上,毫不吝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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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昨晚上喝了杯咖啡,熬过了12点;早晨5点起床。然而,下午1点钟,脑袋瓜儿不好使了,必须补觉。这一睡,3个小时过去了。明明到两小时的时候醒过的,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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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或许,把我的余生翻倍,把我的计划减半,想看的书、想做的事仍然还是,时——间——不——够。为此,我有过多少长吁、几多短叹,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唉。
(选稿:灿烂阳光 审核:晓舟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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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2条)
这个宝贝,原来不是那些宝贝。好悟性,好笔墨!
人到了一定年纪,方觉得时间匆匆,很多该读的书还没有读。确实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也没有别方办法,努力吧,以有涯愉快地对付无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