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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华的女友叫党秀兰,其实和朱明华从小就很亲密。如追溯家世渊源的话,那要追溯到朱明华曾祖母帶着他祖父逃荒讨饭时。
那是个大冬天,逃荒路上朱明华曾祖母病倒了,风雪交加无处去,就躲在了一户大户人家的门楼头下。那时朱明华爷爷才五岁,见妈妈病倒了想不出什么办法,只会哭。己经是夜晚了,哭声惊动了这家的女主人,就让家人出来察看。一看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躺在门口,摸一摸额头发烫得厉害,而且几近昏迷。这家女主人信佛,一向慈悲为怀,再加上这家人是杏林世家,就连忙抢救病人。
第二天朱明华的祖母就可以起身行走了。她来到女主人跟前,千谢万谢,磕了一个头就准备辞行。可是眼见着她还一脸病色,女主人怎能放她,就说道:“既然来到了我家就是有缘,不要走了,和我作个伴儿解个闷儿就好,日子久了若是想家了你再走。”看着女主人面慈心善,并执意挽留,便在这家人家留了下来。
谁知一留就是十多年,朱明华的爷爷竟在党秀兰她们家里长大了,并且娶妻生子,有了一个小家庭。
按说朱明华爷是娶不起老婆的,只因朱明华的曾祖母与党秀兰曾祖母两个处得分外好,结拜成了干姊妹,遂后就在这里安家落户了。朱明华的爷爷娶的女子是党秀兰曾祖母娘家一个远房亲戚,女子家里穷,也是在党家寄养长大的。
日子向前过着。但有些事情并非人所能预料。
抗日战争爆发后,朱明华的爷爷和朱明华的父亲都参加了抗日游击队。在一次对敌执行侦察任务中,明华爷爷负了伤。前有堵截,后有追兵,而这时党秀兰的爷爷似有先知先觉,从家中冲出来一把就把正跑到门口的朱明华爷爷拉入家中,并很快藏身在了党家地道里。养好了伤之后,朱明华爷爷回到了游击队,而党秀兰家里从此就成了抗日游击队一处秘密据点。
由于有以上渊源,朱明华和党秀兰两人从小就亲密。平日里两个人总是牵着手,而上学之后,大家都戏称他俩是“小两口”。他俩虽只是初懂人事,但心里很是甜甜的。
朱明华最见不得的事情就是党秀兰被欺负。有位同学是副村长的儿子,每每见到党秀兰就要骂她是“狗地主的鳖孙女”,朱明华不在时还总想用手拽党秀兰辮子。有一次被朱明华碰到了,朱明华上前一脚就踹到村长儿子小腹上,踹得村长儿子疼得在地上直打滚。村长儿子个子大,不服气,第二天就试图报复,但朱明华毫不畏惧,在厮打中竟把村长儿子的耳朵都撕裂了。村长儿子找老师告状,说朱明华袒护“狗地主家鳖孙女”,朱明华走上前说:“你舅舅家是小偷,你永远是小偷家的外甥,我以后就天天这样喊你。”村长的儿子再也不敢嚣张。
其实人的大无畏和打抱不平精神,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练出来的。为了保护党秀兰,朱明华炼得浑身是胆。
到了部队以后,我和朱明华遇到了一个当官人家的儿子,生出事情不少。他跟我们说他老爹是我们老家新乡市的常务副市长,行政级别十一级,肯定是高干了。那时我们还在空军航专学习,这个高干儿子处处都想出风头,可是朱明华不买账,横着说“你有本事就给我拿出来,咱真章面前见高低。”
朱明华在高中时就有“数学大王”的称号,脑子灵光的很,这个高干儿子哪里会是对手,所以处处都败下阵来。高干儿子名字叫高奇明,有一次败下阵后朱明华嘲笑他说:“还奇明呢,电灯泡都被我砸了,让你永远不能明。“从此两人结下了梁子。
航专毕业后却没想到,我、朱明华、高奇明被分配到同一个部队。高奇明这个人除了爱出风头外,还很爱忌妒人,其程度超出寻常。我在高中时就爱写诗,这时我的处女作在《解放军报》上发表了,高奇明便生事造谣说,我跟一个女战友有一腿。我们两个在文艺节目演出中演过恋人,他也是捕风影,想趁机弄黑我。但他正在造谣时被朱明华听到了,朱明华哪能忍禁得住,抬起脚踹在高奇明腿上,“让你造谣”,穿着大皮鞋,用力又大,高奇明的腿“咔嚓”一声就被踹断了,住进了卫生队。
朱明华虽因此事被关了禁闭,却得到了一个“大侠”的称号,是大家共同送给他的。队长责任在身,不能明着偏向朱明华,可是心里一下对朱明华器重起来。那时人的“三观”和现在不同,对“官二代”买账者不多,“草根”反倒很吃得开,朱明华这一年年底被确定为入党培养对象。 ( 待续 )
(选稿:飞花如雪 审核: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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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42条)
朱明华这一年年底被确定为入党培养对象。
人物形象丰满,故事情节曲折,欣赏!
@鸣虫:谢谢欣赏支持,顺致问候。
战友永难忘,时刻记心上!
正义闪金光,人生更辉煌!
@阳光笙箫支剑笙:愿正义永远闪光!
精美抒写,娓娓道来,主人公命运与心性鲜活呈现,颇有小说风味,引人入胜。
@锦瑟黎燕:谢谢黎燕老师夸奖,祝夏祺。
朱明华真是个讲义气的哥们,不愧称大侠。
@四格格:是的,朱明华在我们战友心里一直被称为大侠。
朱明华战友,值得一书!
@阿诚56027:是的,好战友终生难忘。
朱明华一身正气,英勇无畏,敢做敢当,令人敬佩!
@邯郸常跃进:是的。朱明华在我们战友心里享有崇高威望。
战友情深,终生难忘!
故事精彩![赞][赞][赞][赞][赞]
@风雨:是的,终生难忘!问候风雨好!
朱明华喜欢好打不平有点拔刀相助的大侠客,对于这样的人思想觉悟高,所以受到了领导的青睐,也注定他后来成为领导的培养对象,所以这这种博文有看头,精彩就在这里上演。
@诃痴快乐:谢谢诃痴一片深情。[可爱][可爱][可爱]
朱明华敢于挑战官二代,正直勇敢。那时候的风气真正啊!
@惑矣:往矣风流慷慨去,正义峰巅今又越!
这个朱明华有个性,故事很有吸引力,期待继续。
@难诉相思:愿意读就是对我的最大支持,谢蒋院了。
朱明华还真的有点大侠风范,是个好料子。
@清河君:在战友之间,他很有魅力。
一个默默无闻的年代,一个大炮不平的英雄,一个甘愿付出自己的青春,一个不随波浊流的真君子,和许文赫人党员是在拍,那是飞扬是青春,付出自己一身也甘心。
@诃痴快乐:打飞了:一个打抱不平的英雄。这句是对的哦。
@诃痴快乐:没事的,打飞了我也看得懂!
@诃痴快乐:那个年代让人终生难忘,那些战友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这样地灵动抒写,细密情节徐徐展开,极具内在张力与艺术魅力。
@锦瑟黎燕:谢谢黎燕老师再次到访。
欣赏好小说,欣赏好故事!
为他点赞![赞][赞][赞][赞][赞]
@风雨:谢谢风雨小妹,你欣赏我高兴。
读完后,脱口而出一句阿弥陀佛……
@李宗宾19481957:谢谢您心中的感叹!
这朋友有英雄气质,了不起啊!
@杨自记:谢谢杨老师到访。
@2272 张英辅:老师大作好,多向老师学习。祝福了。
@杨自记:谢谢支持,谢谢高看,我应向您学习。
@2272 张英辅:不用学我,我水平很低。
英辅老师在怀念非一般感情的战友。朱明华的“大侠”故事,让后面的舍己救人成为自然。欣赏,点赞!
@诚厚:是的,前后是銜接的,不可分割。
没想到开明绅士的后代,新中国成立后也被歧视得抬不起头。要知道当年他们是对革命有功的啊!
@周旭才:中国太大了,偏远地区太多了,开国初期有些政策是落实不到位的。我有一个同学,伯父是副部级,父亲是团长,就是因为政策在深山里落实不到位,从深山落户到我们村,不然也是要受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