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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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导男女婚配的年代,也偶有自己找定意中人的。这样的情况虽然不多,却能很快引起整个村乃至三乡五里的轰动。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父母是“老古板”,一味讲“老规矩”,又根本看不上对方,那就只能棒打鸳鸯,强行拆散。老实听话的,便忍气吞声,彻底死心,与对方决绝;有的彼此情深,相互丢不开,放不下,被逼无奈,走上殉情的道路。那时候,类似小曲《探清水河》里面那对青年男女的悲剧也偶有发生。还有的男女双方铁了心“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特别是一些痴情女子,父母强拆不开,棒打不散,即使与父母反目成仇也在所不惜。到结婚时,不但陪送的嫁妆没有一点,而且连身穿的衣服都要脱掉,光着身子嫁到夫家。
上世纪60年代末的时候,村里有一臧姓女子与一周姓男子自由恋爱了。女子的父亲有刨笤帚、打驴蹄的手艺,日子过得比较殷实。男青年的父亲常年有病,而且孩子多,劳力少,挣工分也少,是村里的困难户。两家明显属于“门不当户不对”,臧的父母便高低不同意这门亲事,逼迫自己的闺女与对方一刀两断,否则便与之断绝关系。但这女子很是痴情,与周姓青年誓不分离。到了结婚的日子,臧家不但没准备一分钱的嫁妆,而且臧父要求闺女净身出户,不许带走一缕衣服。作母亲的心软些,恳求作父亲的说,闺女这些年也为家里挣了不少工分、干了不少家务,就让她穿着短裤出门吧!于是,这臧姓女子毅然决然地只穿条内裤便出了家门。套着生产队的马车来接新媳妇的周姓青年,早已等在门外,赶忙拿出准备好的大红棉衣、棉裤和黑条绒面的新棉鞋给臧女穿上,拉回了家。娶了媳妇的周姓青年,与父母分了家,自立门户,另起锅灶。小两口恩恩爱爱,勤俭持家,几年后有了一双儿女,小日子过得温馨甜蜜。慢慢的,臧家父母与女儿的关系缓和了,也认了周姓青年为自家的女婿。到了后来,臧家父母老了,周姓女婿便尽力照顾侍候,那殷勤周到劲儿都超过了臧家的亲儿子。
有些作父母的,对儿女自行找定意中人,虽然打心里不同意,但思想还算开通,头脑也灵活,尤其对自己的孩子疼爱有加,怕强行拆散会给孩子带来痛苦,甚至害怕出现一差二错,酿成悲剧,便只好成全孩子,积极物色一合适人选充当“媒人”,使这桩婚事“名正言顺”起来。
上世纪的1972年,正是“八个样板戏”大普及的年代。那时候,几乎村村都有“文艺宣传队”,有些村的“宣传队”还能整出的排演样板戏。那年的秋后农闲时节,我们村请了临县一个村的“宣传队”来村演出。记得是连演三天,除了一些舞蹈、三句半、快板书、表演唱等等那时时兴的小节目外,还有整出的《红灯记》、《沙家浜》、《智取威虎山》。一般是上午半天演出小节目,下午休息,晚上演出样板戏。那个“宣传队”里有个刘姓男演员,二十来岁,扮相俊美,演出小节目样样能行,舞蹈节目是领舞,也唱快板书、说相声,尤其是演样板戏时是绝对的主角——《红灯记》里的李玉和、《沙家浜》里的郭建光、《智取威虎山》里的杨子荣。三天下来,刘姓演员俨然成了大明星,村里的人们都记住并喜欢上了这个英俊潇洒的小青年。三天后,“宣传队”走了,村里的一个方姓老伯来到了我家,托我的母亲到那个“宣传队”的村子去打听那个刘姓演员的家庭情况。方老伯叹口气说,家里的老大妮子看上了那个男孩子,两人私下里交换了信物:女子给男子新绣了一副鞋垫,而男子拿不出别的东西,便把自己平时戴的一顶绿色军帽给了女子。方老伯说,家里百般不同意,因为根本不清楚人家的底细,什么家境啊,人品啊,一概不知,怎么就能私定终身呢?方老伯说,死妮子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说家里不同意就不活了。方老伯说,没办法,先找人去打听一下再说吧!他说知道我家那个村有亲戚,便烦请我的母亲走一趟。
我的母亲痛快地应下了,当天就去了那个村。从亲戚那里打听清楚后,如实告诉了方老伯:那小伙子是家里的老大,人品没问题,只是条件差些,下面有四个弟妹,五间土坯房。听完这些,方老伯沉吟好大一会儿,长叹一声,说,人的命天注定,拗不过妮子就由着她吧!只是还得麻烦她婶子给当回“媒人”。母亲同样痛快地应下了。这个“媒人”母亲当得非常容易、轻松,小伙子的父母在这对青年男女结婚后,马上分了家,让他们单立门户,并给了三间土坯房。只是在以后的岁月里,人们常常看到方老伯骑着自行车,驮多半袋粮食到女儿嫁到的那个村。有人跟方老伯打招呼,方老伯便叹口气说,妮子家生活过得恓惶,不接济哪成呢!
女儿家拮据的生活,成了方老伯老两口后半辈子的牵挂!
(选稿:飞花如雪 审核: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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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19条)
精美佳作,行云流水,娓娓道来,那年那月的乡村红事的细节与情境,生活气息浓郁,颇有时代投影。
@锦瑟黎燕:谢谢您留评!那些事年代久远了,现在想来真是有隔世之感!
鲜活的民间纪事,百姓的生活史是历史的重要内容。您的记录很有价值![赞][赞][赞]
@轻品慢尝:欢迎朋友来访!谢谢留评!
婚姻,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儿,门当户对当然好,可感情生活另当别论。老师的精彩文字,真实滴记录了农村的“红事儿”,读后令人感慨不已,尤其是文中娘家让女儿穿一条短裤“出门子”嫁人的情节,狠心的父母吆,咋想滴?
@李宗宾19481957:感谢您留评!那个年代的婚姻,有很多难以说清的故事,毕竟都成过去时啦!再次谢谢您!
从文中的细述来看,你比较熟悉乡村的习俗 ,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往年旧事,浓浓的生活气息。
@四格格:那个时候的农村婚姻确实有很多现在看来是陋俗的东西,时代在进步,那样的事情不会再有了!谢谢您留评!
乡间婚俗一幕幕,如在眼前。那时候的人对于婚后的境遇,大都能认头接受,不像现在动不动就离婚。
@惑矣:您的评论极是!欢迎来访,谢谢您留评!
灵动抒写的文字,颇有乡土味,为此篇佳作,锦上添花。
婚姻真是个说不清的事情。也许都是天意吧。
@地质之花:哈哈,真是说不清道不明!谢谢您来访留评!
拜读欣赏:从乡村里来,事虽隔世,生活味浓,好像仍在眼前!
@阿诚56027:谢谢您的留评!祝夏安!
婚姻就是缘!
@紫潭的博客:所言极是!谢谢您来访留评!祝夏安!
好像说的就是我们村的事。
不过还有严重事件,因为不同意换亲,好多人自杀。
@川明:那个年代这样的事确实不少!谢谢您到访并留评!遥祝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