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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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70年代,在我的家乡,男女婚配基本上还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具体的婚姻关系确立过程中,尤其重“媒妁”,“议婚必凭媒氏”,这也就决定了“媒人”在男女婚配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媒人”一般由两种人担任,一种是被动受托,担当“合两姓之好”之使者,这样的人往往是受人尊敬的长者,或有名望、知书识礼的贤士;另一种是主动张罗,以说媒赚取好处的人,这样的人一般都好穿引游说,善花言巧语,有时甚至为谋取钱财胡乱撮合。
那时候,乡村普遍贫穷,庄户人家生活条件没有太大差别,所以男女婚配考虑“门当户对”就只能在“家庭成分”上着眼了。媒人往往“善于打有准备之仗”,在摸清包括“家庭成分”在内的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便到男女双方家里进行沟通斡旋,极力撺掇说合。如果双方有意愿结亲,媒人就把男女双方的小照交换着看看,再安排时间让双方见面。一般是安排男女双方进行简短的会面,两人唠几句话,仅此而已;有的害羞,只是远远地彼此看一眼,不接触,更没有言语交流。通过“见面”,如果彼此满意,便择日交换定亲信物,这就算正式定了亲。往往是,定亲后,两家很少来往,一直到结婚,男女双方基本不再见面,一切涉及双方婚配的事情,包括彩礼多少、嫁妆几何、婚期吉日选定,甚至婚后财产分割继承、对老人的赡养等等,均由媒人从中穿梭商定。那时的媒人,都是大字不识的睁眼瞎,仅凭一张八面玲珑的巧嘴,有时也难免出现协调不周、传言不准、沟通不到位的情况,因此,在大婚之时闹出笑话,甚至酿成悲剧的事,也时有发生。
听长辈们讲,那时的婚俗是早晨送亲,而且认为越早越吉利。如果村里同时有两户或几户人家办喜事,便争相赶早。往往是凌晨一、两点钟,女方送亲就开始行动。到得男方所在村子,在黑咕隆咚的夜色里,男方迎亲的人与女方送亲的人接上头,照例寒暄一番,便引到喜主家门口。“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过,男女迎亲的把男女送亲的分别引到各自的屋内,在灯光烛影里,喝茶、吸烟、说笑。新娘子在女执事的接引下,下车,进门,便开始了婚礼程序——新娘子和伴娘到得新屋的炕上,盘腿坐上去,叫“坐床”;天刚放亮,远近亲戚、本村乡亲,都涌进院里,女执事便把新娘子和新郎官引至堂屋外,开始冗杂繁琐的“上拜”,拜天地、拜高堂、拜同族本家长辈、拜外族表亲长辈,最后,夫妻对拜;接下来就是热闹的宴席。等到宴罢人散,喜庆的婚礼结束了,一看时间,才早上八九点钟。
有一年,村里王、韩两家在同一天娶亲。由于媒人疏忽大意,没有跟女方送亲的说明男方的确切住址,而女方送亲的又人生地不熟,再加上迎送双方在黑夜里见面接洽时,连起码的核对都没有,结果王家把韩家的媳妇迎进了门。新娘子和伴娘在新屋里“坐床”,迎亲的陪着送亲的在朦胧的烛光下说闲话。交谈中察觉不对,待细问对方村名、姓氏,才知道进错了喜宅。于是新娘子一行慌忙撤出,再奔韩家而去,上演了一出哭笑不得的尴尬戏。
那个时候,一些人家的儿女结婚时并不是先登记,而是婚后女方往男方家办户口关系时才去办理登记手续。大概在我八九岁的时候,村里一户方姓人家娶亲。因为媒人沟通不准,从而引发了一对新人劳燕分飞的悲剧。女方是临县一个村的姑娘,姓徐名琴。这琴姑娘有个非常要好的堂妹叫琪。两人年岁相当,无话不说,用现在的话来说,两人是亲密无间的闺蜜。“琴”和“琪”本来是两个不相干的字,但儿化了,“琴儿”和“琪儿”就分不清了。不识字的媒人给男方报出的女方的名字叫徐琴儿,男方却误以为名字叫徐琪。结果,贴在新屋墙上的大红喜榜上,写的是“方大柱 徐琪新婚大吉”。新娘子和伴娘“坐床”时,在昏暗的烛光下,根本看不清墙上喜榜的字。待到上拜的环节结束,准备入席开宴了。这时,已经天光大亮。徐琪一眼看见墙上的喜榜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便恼羞成怒,不依不饶地大哭大闹起来,还把喜宴的桌子掀翻。任人百般劝说,新郎官方大柱也作揖致歉,但徐琪就是哭闹不止。最后徐琪要死要活地闹着回家。没办法,女方送亲的一干人马,包括新娘子徐琴,一同打道回府了。本来欢天喜地的婚礼,在这出闹剧中草草收场。
事情并没有结束。回家后的徐琴徐琪姐妹反目成仇,不再往来。徐琴崩溃了,变得疯疯癫癫,任方大柱几次三番地去接,就是不到婆家去。
几个月后,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那个时候,崇尚媒妁的婚配习俗,使得“媒人”这个乡村职业显得异常重要。有的媒人贪图钱财,凭“三寸不烂之舌”,乱点鸳鸯谱。有的甚至使用瞒、哄、骗等手段,使本不该成为一家人的青年男女,错进了“一家门”,结果,把本应该充满喜庆和希望的喜剧酿成了一幕幕凄惨而又无奈的人生悲剧。
(选稿:飞花如雪 审核: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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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15条)
精美佳作,将那年那月的乡村红事色彩纷呈呈现,声情并茂,呼之欲出,十分传神。
@锦瑟黎燕:谬夸了,谢谢您![花][花]
婚姻乃人生大事,如此草率,闹出笑话,后果不堪设想。
@悠扬琴声68:欢迎到访,谢谢留评!
婚姻乃人生大事,如此草率,闹出笑话,后果不堪设想,应了那句“没文化真可怕”。
欣赏老师行云流水的书写出生活气息浓厚的美文,充满了时代的特征,受益匪浅![赞][赞][赞]
@碧宇流云:欢迎您到访,谢谢您评论!
所以,旧时代”换帖”还是很有必要的,最起码错不了名字。这六七十年代的媒婆,既没有了旧俗,也不是新风,闹笑话了。你写的好引人入胜哦!
@惑矣:所言极是!感谢您留评!
欣赏佳作,欣赏好小说,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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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所言极是!欢迎朋友来访!
长知识了!谢谢您生动的文章!
@紫潭的博客:欢迎来访,谢谢留评!祝您安康!
过去都是媒婆做牵线,基本原则是门当户对。那时地主家娃很难找对象,主要是男方。女方还好办。
@杨自记:所言极是!谢谢您留评,祝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