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苏东坡黄州作品全集》,看到《记张公规论去欲》这篇,不觉哑然失笑。东坡先生是真的有趣,为我们记录了一段趣事。这段趣事出场者是三个人,但是是以两个人的对答,且是一问一答完成的。
原文就不抄录了,大概意思复述如下。说昨天太守杨君素、通判张公规邀请我到安国寺游玩,座谈中说到调气养生的话题,我就说,其他的也就罢了,难的是去除欲念。张公规说,苏武出使匈奴被扣,经历了啮雪餐毡、踩背出血的磨难,都没有屈服,可以说把生死都放置一边不管了,但还是与匈奴女子生有一子,那还是在困窘的塞外环境中,要是在舒服的洞房里就更可想而知了,可知去除欲念有多么难!众人大笑,我也觉得他的话有理有趣,因而记录下来。
读完,是不是觉得古人也是蛮有幽默感的?不过,这段带有调侃语气的话,由“通判”这一角色说出来,亦是很符合人物的身份、地位的。宋时的通判,由皇帝委派,辅佐州政,但同时对州府长官有监察职能,有事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张公规的意思,去欲这种事,连硬汉苏武都做不到,其他人,就不可能做到了。同僚之间说这样的话,在文字狱大兴的宋代,多少还是有些风险罢,座中人苏轼大致应是最有体会了。不过,苏武的逸事,是史书上明白记录的,《汉书·苏武传》上写到,“武因平恩侯自白:‘前发匈奴时,胡妇适产一子通国,有声问来,愿因使者致金帛赎之。’上许焉。后通国随使者至,上以为郎。”
苏轼以为张公规所言“有理”,可见也是认同“去欲不易”的观点的。《礼记》中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是人的本性,是先天里带下来的东西,要去掉,当然是不容易的。《孟子》中也说,“食、色,性也”,享受吃喝、喜欢繁华美好的事物,是人的天性,要去掉,自然也是不容易的,因而苏轼所谓的“有理”,应该是真的有理了,天性,要让道德与法治去约束,当然是有难度的。
不过,苏轼终生都在提倡“节欲”,甚至于把节欲上升到养生的高度来倡导,并写了本《东坡养生集》推广他的养生理念。《记张公规论去欲》这篇,就是他们几位在一起围绕“调气养生”话题衍生出来的。他的《养生说》、《节饮食说》等都是很有名的篇目,但都是大谈饮食养生的,也许我眼界窄狭,对于他谈论节男女大欲的文字却较少看到,也终于为他的所谓“有理”的理由增添了几分心理上的安慰。
这篇文字也有把题目写做是“养生难在去欲”的,据说《东坡志林》中亦有录,那真是存于典籍了。幸运的大概还是这位张公规,天底下通判比驴毛都多,而他却因为与苏轼在一起聊天,说了几句怪话,就名垂千古了,也算是幸运罢。自然亦想到自己的“小”了,这么看重名位,那苏轼这篇《记张公规论去欲》岂不是白读了?
不过,终究佩服东坡先生,他的视觉显然是独特的,大有风趣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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