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时候的老家村子只有两条狗,都是土狗,黑色,一条叫赛虎,是狗的主人从外地收养的,特别擅长在雪地里逮兔子,后来被逮狗獾子的铁器所伤,死了。狗主人把它埋了,没有人动过吃狗肉的念头。另一头也死了,主人家在巷子里剐狗皮,我也帮忙。晚饭时,主人要我到他家吃狗肉,我没去。不是不想吃,而是一想到狗的一种习惯就恶心。
农村小孩随地便便,狗见了,便循臭而去,张口伸舌把遗矢舐得干干净净。想到这场面,谁还有心思去吃狗肉呢?
在难得见到荤鲜的日子里,狗肉,终究是好东西,后来我还是吃过一回狗肉。父亲有个“港籍”朋友(港籍,驾船跑货运的)顺道送来一刀狗肉,硬是被母亲做成了美味。
切块,冷水浸泡去血水;冷水下锅,加姜、白酒焯水,煮开撇沫,温水洗净沥干。干锅下入狗肉,大火炒干水分至表面微黄盛出。锅中放油,爆香姜蒜、辣椒、香料,倒入狗肉,淋白酒翻炒。放黄豆大酱、加冰糖,开水没过肉。猛火催沸,小火慢炖个一时辰后再大火收汁。
记得那狗肉是绝对的美味,辛辣、酱味重。我们说母亲的手艺好,她说,凡有鲜味、臊味的,都过不辣、酒、陈皮、大酱这四道关口,四味压一味,不香也香。
那时的牙好,上下牙一合,肉质软而韧,肉汁温热滑腻,香气直冲脑门。这是我第一次吃狗肉,也是最后一次。第一次吃,是因为馋;最后一次是因为厌。馋厌之间的生理和心理拉扯也是蛮折腾人的。
狗肉好吃,但庄重、喜庆、肃穆的吃场又很难见到狗肉做的菜肴,湖北江汉平原一带就流传着一句“狗肉上不了正席”的俗语。
有人说吃婚宴、寿酒,哪怕是老人去世的丧酒,都要讨吉利,讲究彩头,鱼,寓意有余,鸡,象征吉利,猪肘子代表圆满,狗呢?杂食动物,甚至刨坟土,口语中还有大量的带狗的贬义词,如狼心狗肺、狗仗人势、鸡鸣狗盗。如此不堪的狗肉,咋能让你上台面呢?
不让狗肉上正席还有另外一说。狗是忠义之犬,是替人看家护院的好帮手,有扈主之义,谁能狠心嗟食人类朋友的肉身呢?道教有三厌,天厌者飞鸟,地厌者狗,水厌者鳞介。厌,非厌恶,厌,古通餍,指不宜饱食,应当戒忌。《本草纲目》说得更明白:“术康以犬为地厌,能禳辟一切邪魅妖术。”狗地气厚重,可镇地中邪崇,修行者如此一“厌”,自然会影响到尘世中的俗人。
把狗当朋友的当属猎人。有没有猎人把兔子都打死光了,就杀了狗做美馔呢?没听说过,倒是见过范蠡、文种和韩信被人当狗耍过。当初他们辅佐勾践,回过头来还是被勾践算计了。勾践够贱了,连带狗也被他揶揄了一回。
吃狗肉或许真的是有禁忌,古代许多文人既是文字方家又是美食家,却没留下多少吃狗肉的诗文,现代也是,没多少文人写过吃狗肉。汪曾祺会吃会写,只是在《关老爷》的小说中,提到过黄焖小狗肉,但它只是宴席中的一道菜名,既没写味道,也没写吃法,倒是梁实秋在《雅舍谈吃》中写过《狗肉》。梁文不是教人如何做狗肉、吃狗肉,他的狗肉文字中,有历史文化、有考据,有市井气息,他写得行云流水,又不见波澜,读着读着,似有肉香飘过来。
有人说,苏轼写过一首吃狗肉的诗:“乌喙本海獒,幸我为之主。食余已瓠肥,终不忧鼎徂。”这诗很直白,明眼人一看,苏轼说的是,“獒”吃我剩下饭菜,已养得像葫芦一样肥壮,有我为主,它终究不必有刀俎火鼎、被人吃掉之觑。显然,这是误读了苏诗。
其实,吃不吃狗肉并不是一桩严肃的事,不吃,也算不上对狗的怜爱,许多人不吃狗肉,却热衷于药其皮、寝其毛。小时候常见到郎中卖狗皮膏药,他把黑膏药涂在狗皮上,敷患处,专治跌打损伤。有人问郎中为何不用纱布,他说,狗皮可药用、不透气,即敷即好。事实上,膏药涂于狗皮是古法,那时没有无纺布、医用胶布,狗皮只是黑药膏的底材,不是入药的药材。现在可用纱布代替狗皮了,不与时俱进,还拿狗皮当喙头,真是玷污了“狗皮膏药”的老牌名号。曾经风行穿毛领大衣,寻常人寻不到貂毛、狼毛,所得容易的就是狗毛。所以,为了寻得一皮一毛,人们大肆捕杀狗,一时间这狗那狗,一个个都成了丧家之犬。
人之口欲都是天性,吃不吃狗肉之间没有文明与野蛮的分野,一如喝酒守酒德,抽烟守规矩,都是有滋味的。
2026/07/02
( 选稿:灿烂阳光 审核:晓舟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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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娓娓道来,自成一家的文字,将吃狗肉的美味与内涵,静水流深呈现。
父亲在工地上干活时,便曾在年节时将养了一年的狗杀来,与工友们一道吃肉,又取其皮毛做成狗毛帽子🐕🦺
说起吃狗肉,那一年朋友请我家帅哥去吃“特色菜”,看到饭店门口有好几个笼子,里面关着狗,狗看到人就流眼泪。饭店老板过来问:“看好那一条了。”帅哥说“我们不吃狗肉。”朋友问“为什么?”帅哥说“你没看见,狗在流眼泪吗。多可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