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义工联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大丰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义工联),简称:大丰义工联,英文译名:DAFE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DFVA。
第二条 义工联是由志愿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的各界热心人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地方性、联合性的群体。
第三条 义工联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社会,传播文明,倡导:“互帮互助 爱心传递”,倡导“平等、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
第四条 义工联接受《大丰之声》网站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义工联主要活动地域为大丰域范围,义工联目前的社会组织活动、组织招募、活动安排会随着团队的扩大而开放,义工招收的通知及活动组织发布在大丰之声网站( http://www.dfzs.js.cn)和一些固定QQ群里。
第六条 义工联场所:大丰市残联副楼二楼、大丰之声网络公司。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七条 本联合会的业务范围:
(一) 扶贫济困;
(二) 扶弱助残;
(三) 环境保护及交通安全宣传;
(四) 抢险救灾;
(五) 科技传播;
(六) 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义工联的会员种类: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义工联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凡从事和热心义务工作或慈善事业的个人都可以自愿申请成为义工联成员;
(三) 积极参加义工联的活动和工作。
第十条 会员加入义工联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方式);
(二)经义工联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义工联的活动;
(二) 获得义工联服务的优先权,自己年老或行动不方便的时候,优先获得义工联的服务;
(三) 根据平时的活动表现,获得义工联表彰和肯定的权利。
(四) 对义工联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义工联的章程和执行义工联的决议。
(二)热爱义工工作,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不跟服务对象索要任何物质报酬。
(三)不搞违法犯罪活动。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注意维护会员间的隐私权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权利。
(四)会员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协会的事不做。要爱护集体,维护义工联的合法权益。
(五)主动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六)保持经济账目清楚,对每一分善款负责,专款专用;
(七)向义工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八)积极参加和支持义工联的各项义工活动。
第十三条 长期不参加义工联的活动,视为自动退出义工联。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五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捐赠;
(二) 利息;
(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 义工联的经费来源于社会和义工捐赠,实行专款专用,捐款者指定捐赠对象的,交足额交给捐赠对象。捐款者没有指定捐赠对象的,将由义工联统筹安排帮助需要帮助的对象。
第十七条 义工联的资产来源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捐资对象和义工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大丰义工联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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